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字〔2006 〕14号)及《91社区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 (试行) 》(武纺大教〔2025〕 14号)等文件精神,依据学校“关于做好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工作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规范推免全流程工作程序,保障选拔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提升推免人才选拔质量,结合学院学科特色、本科人才培养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推免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原则,重点考察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科研创新潜质、综合素质,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可追溯的推免遴选机制。压实各工作岗位职责、完善回避、监督、申诉制度,保障推免工作全流程留痕可查,维护教育公平,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与学科发展人才需求。
一、组织领导
建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材料审核小组三级工作组织,各小组分工明确、权责分离,所有参与推免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1、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l 组长:夏治刚
l 成员:姜会钰、张如全、邹汉涛
l 职责:审定学院推免实施细则;统筹组织申报材料复核、综合考核;审定初选名单、拟推荐名单;组织结果公示;解释本实施细则;处理推免重大事项。
2、推免工作监督小组
l 组长:周洋
l 成员:赵亮、罗磊、肖杏芳、胡敏、李晖、曹根阳
l 职责:全程监督推免全流程工作;受理学生申诉,按规定时限开展调查核实并书面反馈申诉处理结果;监督回避制度落实;接收师生信访举报。
3、推免材料审核小组
l 组长:柯薇
l 成员:徐杰、张明、颜超、欧阳屹伟、黎征帆、郭徐易、向婷
l 职责:审核学生提交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荣誉表彰等全部申报材料;组织学术专长答辩(如需);核查甄别学术不端、材料造假情形 , 排除学术不端行为。
二、申请推荐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
(1)适用对象:2023级纺织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轻化工程三个本科专业的全体应届毕业生。
(2)思想品德要求: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无考试作弊、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恪守学术道德,思想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学业成绩要求:已修完前3年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全部课程,且主修专业无课程不及格情况。专业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仅统计首次考试成绩)在本学院排名前20%。
(4)外语能力要求(满足其一即可):
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450分(710分制)
②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710分制);
③小语种:小语种四级≥64分及(100分制)或小语种六级≥60分(100分制 ) 及以上。
2、奖励加分条件(包括应征入伍立功退役、荣誉表彰、 科研论文、竞赛获奖等):
(1)核心期刊论文: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核心期刊等级以学校科学技术发展院认定的刊物等级为准)
(2)学科竞赛: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3)成果有效时间范围:奖励加分相关材料的有效时间应从申请人入学开始,截至申报当年(2026年)8月31日获得的荣誉或完成的成果。
(4)各项奖励加分标准及说明见《91社区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文件中附件1和附件2。分数来源于校内学工系统、竞赛系统等。
3、认定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校内“硕士研究生推免 ”平台集中提交推免生资格申请,并将奖励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所在学院提交。
(2)学院组织材料审核小组审核,根据学生推免综合成绩排名进行推荐。推免综合成绩及排序由系统自动抓取计算,排序原则为取院内各专业综合成绩第一名后按学院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果学生综合成绩排序出现排名相同,则先按照学业成绩进行排序推荐,如果学业成绩排序中出现排名相同,再按照奖励加分排序,如果奖励加分出现相同,则按照专业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序推荐。
(3)学生推免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加分。学业成绩满分100分(学业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GPA) ×10),奖励加分最高6分,满分106分。
(4)本年度学校下达学院推免名额为31名,学院根据学校下达名额的1.2倍左右确定初选推荐名单,初选推荐名额为37名,初选名单结果在学院内公示3天。
三、实施流程及时间节点
所有环节时间节点如遇学校通知调整,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学院同步发布补充公告。
1、宣传动员(8月31日-9月4日)
l 学院发布实施细则,广泛宣传,组织动员学院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申报。
2、学生申请(9月3日-9月6日)
l 线上:学生在校内“硕士研究生推免 ”平台完成资格申请填报;
l 线下:向学院提交纸质版推免申请表、承诺书及奖励加分全部佐证材料。
3、资格初审(9月7日-9月9日)
l 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审核材料,完成申请推免生资格确认;
l 系统自动计算综合成绩并完成排序,学院复核校验;
l 确定初选推荐名单,院内公示3日。
4、推荐名单确定与公示(9月10日-18日)
l 初选公示且无异议后,学院将拟推荐名单由高到低排序并等额报送学校;
l 学校完成审定后,全校正式公示推免资格名单,公示期7日;
l 学校上报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
四、监督与申诉
1、纪律监督:严格落实回避报备制度。推免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评的,须主动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并追责。
2、申诉渠道:学生对推免结果等有质疑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监督小组提交书面申诉,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向申诉学生出具书面答复。学院申诉、答疑电话:027 -59367572。
五、其他说明
1、递补规则:拟推荐名单公示后,若学生放弃或被取消资格,按综合成绩顺位递补;递补名单重新公示。
2、政策依据:参照《91社区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武纺大教〔2025〕14号)。
六、附则
本细则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91社区
2026年8月31日